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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11500114009143593R/2023-00032
  • 發(fā)文字號 濯水府發(fā)〔2023〕22號
  • 主題分類 其他
  • 體裁分類 其他公文
  • 成文日期 2023-04-11
  • 發(fā)布日期 2023-04-11
  • 文件標題 黔江區(qū)濯水鎮(zhèn)人民政府關于成立濯水鎮(zhèn)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 發(fā)布機構 黔江區(qū)濯水鎮(zhèn)
  • 有效性

黔江區(qū)濯水鎮(zhèn)人民政府關于成立濯水鎮(zhèn)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濯水府發(fā)〔2023〕22號


黔江區(qū)濯水鎮(zhèn)人民政府

關于成立濯水鎮(zhèn)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各村(居),各科室,鎮(zhèn)級各部門,轄區(qū)企事業(yè)單位:

為全面加強基層消防力量建設,強化基層消防安全管理,根據《重慶市黔江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鄉(xiāng)鎮(zhèn)街道消防工作站的通知》(黔江府辦〔2023〕1號)要求,經研究決定成立濯水鎮(zhèn)消防工作站。具體通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站領導機構 ?

站 長:邱朝毅?鎮(zhèn)黨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副站長:張永剛?應急辦主任

? ? ? ? ? 王 浩? ?政府專職消防隊隊長

管理員:孫艷玲? ?黨政辦主任

? ? ? ? ? 李學沛? ?綜合行政執(zhí)法大隊隊長

? ? ? ? ? 劉凌峰??應急辦工作人員

? ? ? ? ? 周志偉 濯水派出所民警

各村(居)委會應當參照消防工作站模式成立相應消防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消防工作協(xié)調部署推動力度。

消防工作站站長、副站長調整時由新任命的領導自然接任,管理人員變動時應及時調整。

二、辦公地點

黔江區(qū)濯水鎮(zhèn)人民政府105辦公室 ??

三、消防工作站職責

(一)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履行鎮(zhèn)街消防安全管理職能。對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管理、檢查、指導,督促村(居)開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擬定本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目標考核辦法,對消防安全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督促鎮(zhèn)街有關部門、村(居)及社會單位逐項落實,并對責任單位進行檢查和考核。

(三)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臺賬,及時收集和上報各類信息。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勢,為本級政府領導提供綜合信息和決策依據。按相關規(guī)定及時收集和上報各類消防安全信息和統(tǒng)計資料。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對上級有關部門向行政區(qū)域內單位發(fā)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指令進行督促督辦;在檢查中發(fā)現消防違法、違章行為,負責督促整改,并根據程序實施聯合執(zhí)法。

(五)配合消防救援機構進行火災事故調查,組織或協(xié)助事故單位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六)牽頭組織制訂本級政府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綜合預案,并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和組織演練,實施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組織開展行政區(qū)域內從業(yè)人員和群眾的消防宣傳教育,對社會單位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接受培訓、持證上崗等情況進行檢查。負責指導管理村(居)、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負責指導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和管理,參與消防規(guī)劃編制工作,對農村(居)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和管理提出意見。

(九)完成政府和消防部門交辦的消防安全工作。

附件:消防工作站相關制度?


黔江區(qū)濯水鎮(zhèn)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消防工作站工作制度 

(一)站長工作職責

1.貫徹執(zhí)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履行消防監(jiān)督檢查職責。

2.根據工作站工作職能,結合本轄區(qū)工作實際,提出工作目標和要求,制定各種合理有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負責實施。

3.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嚴格履行職責,及時掌握消防安全動態(tài)和信息,積極做好各種防范措施,確保實現本行政區(qū)域內消防安全無較大以上事故。

4.接受黨委、政府領導的指導、監(jiān)督,正確處理好內部關系,充分調動全體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5.負責工作站工作,組織實施各階段工作任務,開拓創(chuàng)新,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

6.抓好工作站的政治業(yè)務學習,抓好制度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支持(督促)消防安全管理員依法行使職權,維護管理員合法權益。

7.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

(二)副站長工作職責

1.在站長領導下,負責工作站的日常各項工作。負責具體做好工作站思想政治、機關作風、勞動紀律和黨風廉政工作,做到辦事高效、執(zhí)法公正。

2.貫徹執(zhí)行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認真履行工作站工作職責,正確行使職權。

3.提出消防宣傳培訓計劃,組織開展好各類消防教育培訓,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培訓任務。

4.組織制訂年、季、月度工作計劃,組織解決好消防安全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協(xié)助站長督促、檢查各項消防安全工作的實施。

5.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努力健全工作站管理體制,創(chuàng)新內部運作機制。

6.要掌握好行政區(qū)內的消防安全動態(tài),定期組織收集、分析、綜合行政區(qū)內的消防安全情況,主動做好調查總結,定期匯報消防安全信息情況。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務。

(三)消防安全管理員工作職責

1.掌握責任區(qū)基本情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責任區(qū)消防監(jiān)督檢查工作的意見。

2.努力學習消防業(yè)務知識,熟練掌握消防監(jiān)督檢查的形式、重點、內容、方法和程序。

3.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制止和查處、移交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建立健全消防臺帳、檔案。

4.建立健全責任區(qū)內群眾性消防組織,定期開展活動,努力提高群眾的自防自救能力。

5.掌握責任區(qū)內社會單位(場所)的基本情況,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單位(場所)的消防安全意識。

6.掌握責任區(qū)火災情況(及時了解掌握火災單位或場所的基本情況),保護火災現場,協(xié)助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7.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他消防工作。

日常檢查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消防工作站對行政區(qū)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居住出租房,家庭式作坊等場所進行日常消防檢查。

(二)日常檢查的形式有:

1、對行政區(qū)域內的單位(場所)消防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檢查;

2、對舉報投訴的消防安全等違法行為進行核查,并及時反饋處理意見;

3、根據政府和消防部門的工作部署,對涉及消防安全的專項工作實施檢查;

4、根據需要開展的日常消防檢查。

(三)根據本行政區(qū)域的火災規(guī)律、特點等消防安全需要組織消防檢查;在火災多發(fā)季節(jié),重大節(jié)日、重大活動前或者期間,應當組織消防檢查。

(四)檢查方式應為抽查,可分為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每人每月至少應當對12家(次)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其它場所進行消防檢查或復查。

(五)檢查人員執(zhí)行檢查和巡查任務時,必須要表明身份,對涉及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yè)務秘密,應當為其保密。

(六)日常檢查時應將檢查和巡查情況(包括單位名稱、時間、地點、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情況及整改或防范意見、檢查和巡查人員簽名等)如實登記,并建立相關臺帳。

(七)根據行政區(qū)域的特點,可將行政區(qū)域劃分為若干片組,每次檢查完畢后,由片組的負責人對單位(場所)存在的問題統(tǒng)一匯總。

(八)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應當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改正,并核發(fā)有關記錄單;對拒不整改的違法行為應當牽頭啟動聯合執(zhí)法程序強制消除火災隱患;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屬于消防部門或派出所列管重點單位的火災隱患,責令排除的同時,應當同時抄告消防支隊或派出所。

(九)本行政區(qū)域內被列為重大火災隱患并實行掛牌整治的單位,在掛牌整治期間的消防檢查每月不得少于1次。

例會制度

(一)每周一上午召開周會,由各組負責人匯報消防安全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站長負責統(tǒng)一研究解決。

(二)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年終定期召開會議,會議可邀請消防部門和行政區(qū)域內的派出所民警參加,共同分析消防安全形勢,為政府部門提供綜合信息和決策依據。

(三)會議主題明確,內容為:

1、學習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消防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

2、傳達貫徹上級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

3、分析行政區(qū)域內的消防安全形勢,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與任務;

4、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及火災事故隱患整改的措施和辦法。

(四)會議可以采取工作例會或擴大會、專題會、協(xié)調會、現場會、座談會以及參觀學習會等形式,達到統(tǒng)一認識、解決問題、推進工作的目的。

(五)會議應有專人記錄,形成會議紀要,對作出的決議與采取的措施要認真抓好落實。

情況報告制度

(一)消防工作站履行(執(zhí)行)請示報告制度,對無權決定或者無力解決的問題應當及時向領導請示、報告。

(二)情況報告通常采取書面形式,逐級進行,進行口頭報告的形式,應做好登記。

(三)情況報告應當一事一報,條理清楚,表述準確。

(四)組長應逐日向副站長報告一日工作情況。

(五)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報告:

1、發(fā)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況時;

2、執(zhí)行上級特別交辦的任務時;

3、其他應該立即報告的情況;

(六)立即報告的內容為事件的進展和完成情況。

(七)報告通常逐級進行,必要時也可以越級報告,上級對下級的報告應當及時答復。

(八)由于不及時匯報情況,造成后果的按有關制度處理。

群眾接待制度

(一)認真接待前來辦事的群眾,做到熱情相迎,主動讓座。

(二)熱情詢問群眾的意圖,認真詳細地解答辦事人員提出的各種問題。

(三)對群眾要求辦理的有關事宜要詳細登記,并填寫有關受理登記表。

(四)屬于管轄權限范圍內的事情要及時辦理;需要向領導匯報的,應及時匯報請示;對不能當時辦理的事情,要與群眾約定時間,給予滿意的答復,不讓群眾跑第二趟。

(五)接待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zhí)法,熱情服務。

文檔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于消防工作站在消防檢查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實物等各種載體歷史記錄的管理。

(二)消防工作站的檔案管理應當遵循客觀、科學、完整、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則,落實逐級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實行集中統(tǒng)一管理,定期和離任移交制度。

(三)消防工作站應確定一名同志負責文書檔案及業(yè)務檔案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有關檔案管理規(guī)定。

(四)查閱、摘抄、復制檔案應經消防管理工作站負責人批準,對借出檔案室的資料應由借閱人簽字,文檔管理員應負責收回。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等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應做好防火、防潮措施,避免檔案受到損壞,確保檔案完好無損。

(六)檔案保管期限為十年,應當每年組織對保管到期的檔案進行鑒定。經鑒定確實無繼續(xù)保存價值的,應當經消防管理工作站主要負責人審批后按規(guī)定銷毀。

業(yè)務學習培訓制度

(一)為提高全體人員的業(yè)務素質,不斷適應新形勢下消防工作的需要,結合轄區(qū)和站的實際,制定業(yè)務學習培訓制度。

(二)學習時間分為定期統(tǒng)一學習和不定期自學,定期學習安排在每周五下午,自學時間根據隨意安排,每次學習都應做好相應的筆記。

(三)準時參加集中學習,不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應向站領導請假),并要認真學習,勤作筆記。

(四)學習的內容為有關消防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下發(fā)的有關消防方面的各類規(guī)定。

(五)定期抽檢各組的消防檢查記錄,對發(fā)現的問題,進行歸類,由全體組織學習,規(guī)范消防檢查記錄。

(六)工作站每月統(tǒng)一組織一次測試,測試可分為業(yè)務理論測試和現場檢查測試。

(七)工作站的每名消防安全管理員,每年至少參加1次消防部門組織的統(tǒng)一培訓。

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一)為增強行政區(qū)域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fā)生,結合消防工作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站應積極建立消防宣傳教育網絡,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火災的自防自救能力。

(三)工作站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在鎮(zhèn)街黨(工)委統(tǒng)一領導下,由工作站的站長負責。開展以下工作:

1、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消防宣傳教育的思路、方案、措施,提請政府下發(fā)文件,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協(xié)調社會有關方面,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3、制訂消防宣傳教育工作計劃,策劃開展大型宣傳教育活動;

4、指導各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5、組織做好網絡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6、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整體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

(四)工作站的消防宣傳工作應堅持經常化、制度化的原則。應包括以下內容:

1、每年“119”消防日、重大節(jié)慶日等消防宣傳重點時期,工作站應指導行政區(qū)域內各單位(場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營造宣傳氛圍;

2、指導轄區(qū)各單位建立和完善消防宣傳教育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活動;

3、積極配合消防救援機構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4、對學校、幼兒園每學期至少1次,社區(qū)每季度至少1次,社會單位(場所)每半年1次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五)在行政區(qū)域的主要道路、重要建筑等明顯位置,設置固定消防宣傳牌。

(六)指導轄區(qū)各單位制定防火公約,督促落實。重點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消防宣傳教育。

消防工作指導制度

(一)指導行政區(qū)域內的社會單位(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指導社會單位(場所)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并對遺留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核查。

(二)不定期指導村(居、社區(qū))管理單位進行消防知識宣傳,主要內容為進行消防培訓、發(fā)放消防宣傳資料,設立橫幅、宣傳牌以及開辟宣傳專欄等。

(三)指導村(居、社區(qū))與村民、轄區(qū)社會單位、場所等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對責任書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指導村(居、社區(qū))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健全工作制度,落實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具體抓好日常消防工作,制定消防安全村規(guī)、民約,實行消防安全聯防制度。

(五)不定期指導村(居、社區(qū))管理單位進行消防逃生,滅火演習等,每半年指導村(居、社區(qū))舉辦村(居、社區(qū))民開展消防逃生、滅火演習、消防知識培訓不得少于1次。

消防安全抄告制度

(一)消防安全抄告范圍: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屬于消防部門和派出所列管的重點單位。

(二)消防安全抄告時限:凡屬于抄告范圍的,工作站應在復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填寫抄告單抄告消防部門或派出所。

(三)消防安全抄告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

(四)消防安全抄告內容包括存在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五)工作站在抄告后,仍應繼續(xù)督促單位(場所)落實整改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一)為切實提高消防工作站全體人員的責任心,確保消防檢查的真實性和工作站的正常運行,兌現獎懲,正確運用考評結果,經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據獎勤罰懶,獎優(yōu)罰劣原則。認真貫徹執(zhí)行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對各自監(jiān)管的片區(qū)內發(fā)現的重大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并做好跟蹤督管。超額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務和上級下達的指標,根據超額多少予以不同的獎勵。

(三)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紀律的人員,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四)在消防管理工作過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經批準將視情予以獎勵。

(五)處罰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的原則,對消防檢查不力、失職失察造成的后果,嚴格實行經濟處罰和行政責任追究,根據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輕則予以扣除獎金,重則追究行政責任。

(六)各類火災事故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報或故意隱瞞不報的,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通報并處理。

(七)在日常檢查工作中,如發(fā)現有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等行為的,依據情節(jié)嚴重,給予警告、通報批評、辭退。

消防安全管理員隊伍考評記分標準(試行)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消防安全管理員的工作積極性,根據有關考核激勵機制的要求和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記分標準。

一、扣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8分

1、耍特權,態(tài)度粗暴,刁難群眾,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給工作站及消防形象造成不良影響;

2、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或接受當事人宴請,收受當事人禮物或應邀參加娛樂活動,情節(jié)輕微的;

3、無證駕駛(包括吊證、扣證期間)駕駛汽車、摩托車的;

4、駕駛勤務車輛交通違章的;

5、無故曠工或請假逾期不歸兩天的;

6、在工作時間飲酒及公共場所酗酒,造成不良影響的;

7、同事間打架、吵架,影響團結的;

8、工作有嚴重失誤的,沒有造成后果的;

9、違反計算機管理規(guī)定的;

10、其他違反規(guī)章制度嚴重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5分

1、遇事推諉、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的,情節(jié)較輕的;

2、執(zhí)行站領導決定、命令不徹底,存在應付現象的;

3、不履行工作職責,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

4、將消防執(zhí)勤車輛借給非消防安全管理員的;

5、無故曠工或請假逾期不歸一天的;

6、發(fā)生群眾有效投訴、反映的;

7、違反保密制度的;

8、其他違反規(guī)章制度較嚴重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3分

1、對群眾求助態(tài)度冷漠或推諉,對群眾咨詢答復不認真的;

2、無故不參加消防檢查的;

3、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牌、下棋、上網(指非工作需要上外網)、聊天、游戲等娛樂活動的;

4、工作證件借給非消防安全管理員使用的;

5、無故不參加開會、培訓、訓練的;

6、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站會議的;

7、無故曠工或請假不歸半天以上的;

8、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由于個人原因不及時或疏忽大意而造成文件積壓、延誤遲報、漏報的;

9、其他違反規(guī)章制度較輕的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分

1、未經請示擅離工作崗位,尚未造成后果的;

2、不按規(guī)定完成工作任務情節(jié)輕微的;

3、未按規(guī)定交接班的;

4、未認真履行值班職責的;

5、不按規(guī)定考勤簽到或托、代別人簽到的;

6、沒有按規(guī)定佩戴工作證的;

7、通訊工具不暢通的,遇緊急情況聯系不到的;

8、參加上級或消防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考核、考試、比賽中,成績不合格或成績排在后列的;

9、非因工作需要讓無關人員翻看內部資料、文件和操作計算機的;

10、其他情節(jié)輕微的違反規(guī)章制度情形的。

二、加分

(一)月度獎勵加分

1、工作認真出色,受到上級表彰、表揚的,每次加2分;

2、在上級以及消防部門組織的考核、考試、評比、比賽中成績名列前茅的,加2分;

3、某項工作非常突出的,加2分;

4、其他應當加分的。

(二)年度獎勵加分

1、在全局性、重大工作中表現突出收到上級表彰、表揚的,加3分;

2、被評為年度先進個人的,加3分;

3、其他應該加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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