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黔江府行復〔2022〕31號)
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黔江府行復〔2022〕31號
申請人:張某,男,1945年9月25日出生
被申請人:黔江區(qū)白石鎮(zhèn)人民政府,住所地重慶市黔江區(qū)白石鎮(zhèn)中河社區(qū)1組。
法定代表人:張家田,鎮(zhèn)長。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未支付農(nóng)村建設用地復墾資金,于2022年10月24日向本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本機關予以受理。行政復議期間,申請人主動向本機關提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經(jīng)審查,該申請系申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本機關準許申請人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決定終止行政復議。
???????????????????????????重慶市黔江區(qū)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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